索 引 号 | 5022-/2021-0324002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15:53:42 |
名 称 | 孟连县应急管理局对祁婕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孟)应急罚〔2021〕2号
被处罚人: 祁 婕 性别: 女 年龄:32 家庭住址: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文化路97号 所在单位: 普洱绿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普洱市孟连县芒信镇海东村 邮政编码: 665899
违法事实及证据:没有严格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证据: (1)、事故现场照片 (2)、询问笔录 (3)、营业执照 (4)、交警大队移交的证据。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2000元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孟连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孟连县支库 ,账号 240809000004278001 ,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孟连县 人民政府或者 普洱市应急管理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孟连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孟连县应急管理局(印章)
2021年 3月 22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应急管理局备案,一份交被处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