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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10119002 | ||
标 题 | 民生 | ||
姓 名 | 罕冰 | ||
手 机 | 13577985419 | ||
地 址 | 老工商局 | ||
发件IP | 120.133.225.* | ||
写信时间 | 2021年01月19日 06:0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收看我及我们小区住户的诉求。情况概述:我们是孟连县老工商局的住户,因工商局已经搬走,已经不在管理本小区,(据说)原工商局土地已经被政府收回,现由政府管理,原办公楼现已经拆除填平“含一个篮球场”,现由城瑞城乡公司规划成停车场,改成停车场我们没有意见,但是没有给我们里面的住户预留停车位和公共生活区,停车位直接画到我们住宅楼的楼梯口,我们面临:1。回家没有停车位,2:以后回家停车还要收费。3:我们小区住户没有公共生活区,出楼梯口就是收费停车场。4:我们没有住建的配套设施,除了楼梯就没有其他公共地方。5:我们和城瑞城乡公司协商沟通,给我们的回复是:“这是政府行为我们只是照办,免费是不可以的”。注:我们房产证上有公摊面积。诉求:预留给我们一定位置的公共生活区和停车位。谢谢领导!盼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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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罕冰同志: 您好! 您在孟连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中的“民生”信件已收悉,孟连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转交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就您反映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经查询老工商局不动产登记信息,具体登记信息为:老工商局宗地图宗地编号(15)—7—1,占地1033.38平方米,新建停车场用地均位于该宗地用地范围内,因此不存在占用别宗地用地的问题。 二、目前全县智慧停车建设项目由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公司属委托收费方,是根据孟发改〔2019〕205号文件执行收费。对于您在来信中所提出的免费提供停车位的问题,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公司已和你们住户进行协商,后期将按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三、因目前相关优惠政策还未制定,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居民的相关诉求,暂不收取停车费,并要求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公司暂停施工,尽快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并落地实施。 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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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孟连县人民政府 | ||
处理时间 | 2021-02-22 1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