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0/20241017-00004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 名 称 | 文字解读 《孟连县县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提高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孟连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孟连县县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孟政办发〔2024〕1号)。
二、制定目的
规范孟连县属企业集团重组后参股公司股权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企业集团及所属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不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四、主要内容
《孟连县县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共六章十八条。主要包括总则、县国资委职责、参股股东职责、股权代表职责、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四条)。明确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及目的,对本办法所称参股企业、参股股东及股权代表作了解释。
第二章,县国资委职责(第五条至第七条)。明确了县国资委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参股股东加强与参股企业其他股东的沟通协调,将参股股权管理水平和参股股权分红列入参股股东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标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参股股东职责(第八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参股股东七项职责、股权代表人选的管理,建立股权管理事务报告制度,参股股东的考核等内容;
第四章,股权代表职责(第十三、十四条)。明确股权代表职责和定期述职、重大事项请示制度;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五、十六条)。明确了责任追究;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十八条)。明确其它参股企业股权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