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01/20231025-00003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 名 称 | 对政协孟连县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60号提案的答复函 | ||
| 文 号 | 孟教体函〔2023〕104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C
公开
对政协孟连县第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60号提案的答复函
陈敏委员:
您在政协孟连县第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关于恢复南雅村、南抗村托幼班的提案》(第60号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托幼机构或托幼班是指招收对象为3岁以下幼儿,由卫健部门审批,教育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则是针对3岁及以上学龄前儿童。目前南雅村、南抗村无托幼班,面临的实际困难是师资紧缺,人员分散,办园质量不高,成本投入高,导致两村存在一定量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结合实际情况,建议两个村幼儿选择进入城区和芒街幼儿园入园是较为理想的解决方案。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唐孟晶 0879-8721264
孟连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