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7/20250610-00001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0 |
| 名 称 | 孟连县水务局关于康乾和苑一期(乾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结康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向孟连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审批康乾和苑一期(乾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项目代码:2405-530827-04-01-691583),本机关于2025年5月26日依法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本机关组织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康乾和苑一期(乾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康乾和苑一期(乾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和《康乾和苑一期(乾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兰 0879—8721248
孟连县水务局
2025年6月10日
康乾和苑一期(乾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评审意见
康乾和苑一期(乾园)位于孟连县娜允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35′57.70″,北纬22°18′30.51″。项目类型为房地产类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住宅和商业建筑,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及其它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41366.75m2,建筑密度31.24%,容积率1.10,绿地率29.94%。根据《孟连县康乾和苑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康乾和苑项目为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共分为三期建设,项目二期称为“御园”,三期称为“瑞园”,二期和三期位于本项目地块北侧。
项目总占地6.36hm2,其中永久占地3.29hm²,临时占地3.07hm²。项目建设产生土石方开挖8.59万m3(其中表土0.60万m3),回填土石方4.43万m3(其中表土回覆0.60万m3),废弃土石方4.16万m³,废弃土石方临时堆存于规划的二期用地范围内,后续用于二期项目场地回填使用。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110.83万元。项目于2025年2月开工,计划2026年10月完工,总工期21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低山地貌,气候类型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1363mm,年平均蒸发量1200mm,年平均气温19.6℃,土壤类型为黄壤,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林草覆盖率约为43.5%,项目区属西部跨境诸河流域,澜沧江水系。项目所在地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区水土保持区划属于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滇西南山地区—滇西南中低山保土减灾区,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2025年5月30日,由孟连县水务局主持在思茅区召开了《康乾和苑一期(乾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孟连结康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广州南方建筑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邀请了5名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组成的专家组。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视频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交流与专家评审,基本同意《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主体设计中表土剥离、雨水管网、透水砖、临时苫盖等措施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36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本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36hm2,损毁植被面积2.77m2。项目建设可能造成新增土壤流失量464.85t。临时堆存场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鉴于本项目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同意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五、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一)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和临时堆存场区4个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各项防治措施的等级与标准。
(一)建构筑物区
主体设计在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过程中方案在平台及基坑外围布设临时生态排水沟,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砖砌沉砂池。
(二)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设计在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过程中铺设雨水排水管和透水砖。施工过程中方案在施工出入口布设车辆清洗池,对场地内堆放的砂石料采取彩条布临时苫盖。
(三)景观绿化区
主体设计在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景观绿化。
(四)临时堆存场区
现场已有密目网临时苫盖措施。施工过程中方案新增未扰动区表土剥离措施,对临时堆土采取彩条布进行临时苫盖,堆土坡脚设置临时生态排水沟,并布设钢筋石笼挡墙进行临时拦挡,排水沟末端布设临时砖砌沉砂池;施工结束后采取临时撒草绿化。表土临时堆存于临时堆存场内,施工过程中采取临时撒草绿化,在堆土坡脚实施袋装土临时拦挡。
七、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项目监测方法以调查监测为主,监测的重点区域为临时堆存场区。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经核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03.8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计列投资495.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08.24万元。工程措施费60.63万元,植物措施费,441.0万元,监测措施费3.0万元,临时措施费74.72万元,独立费用17.05万元(其中监理费2.76万元),基本预备费3.0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5万元(44520元)。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
评审专家:曹 勇 李云萍 黄发忠 魏滢滟 王学葵
专家组长: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