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3/20250317-00001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 名 称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的公告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孟连县2025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公告如下: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孟连县共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8325420.27元,产生增值收益391477.9元,使用维修资金393027.2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孟连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结余28323870.92元。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目前,我县住宅建筑安装成本变化不大,结合我县实际,孟连县住宅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继续按照《普洱市建设局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公共维修资金缴存管理的通知》(普建房〔2010〕342号)执行,即:缴存标准继续执行每平方米57元。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