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公开征集全县农村村集体“三资”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农村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农村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
1.侵吞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贪污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
2.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
3.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侵占以及监管不力,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未移交村集体管理,资产处置收入未及时、足额入账,造成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等问题;
4.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不完全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5.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行为;
6.基层政府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等问题;
2.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等问题;
3.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挤占挪用,竣工验收不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4.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5.不切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6.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低效闲置废弃等问题。
(三)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方面
1.单一型号购置集中、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重复购置,以及机具适应性和购置数量与购机者生产经营服务所需不相符等异常情形问题;
2.经销商自卖自买再转卖他人,购机者与经销商、生产企业串通,通过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套取补贴;
3.公职人员伙同经销商有组织地通过收集农民身份证明、虚开发票、虚购报补、重复报补等方式骗套、套取补贴等问题;
4.未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问题。
(四)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方面
1.作为畜牧养殖场、渔业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颁发林权证或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耕地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辅助设施用地,如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5.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由其所有权属的村集体等组织开展复耕复种,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7.擅自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仍享受补贴的问题。
8.补贴对象、补贴面积不属实的问题。
9.虚报冒领、村组工作人员私自保管代管、扣留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以村集体名义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
(五)其他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可采取来电、来信、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0879-3058670(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14:30-17:30)。
(二)来信举报: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金塔路6号。收件人: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邮编:665899,注明“乡村振兴资金问题线索举报”。
(三)邮箱举报:可在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邮箱mlagr108@163.com进行举报,注明“乡村振兴资金问题线索举报”。
(四)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孟连县金塔路6号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三楼办公室进行当面举报。
四、其他说明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线索,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孟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