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放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配置情况
单位名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孟连县金塔路4号
联系电话:0879—8725558(传真)
电子邮箱:mlxybj@sina.cn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8:00—11:30,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
(三)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县域内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实施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
价格形成机制。
(六)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管理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文书档案、信访、人事、机要、档案、信息、统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接待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汇总审核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医疗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县级医疗保障局预算经费和上级拨付的业务费;负责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划拨;承担县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支付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
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名称:孟连县医疗保险中心
主管部门:孟连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副科级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普洱市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负责经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基数核定、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全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审核登记、卡务管理、变更登记、转移接续和扩大覆盖面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运行安全;负责编制、汇总全县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负责医疗保险的参保管理、筹资经办管理、待遇兑现管理等经办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经办管理工作;负责特殊病、慢性病审核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协调做好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具体经办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管理工作。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内控管理及实施医疗保险稽核工作,完善稽核工作职能,加强内外部稽核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的具体经办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全省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加强医药服务价格的具体经办管理。负责医疗保障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做好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设办公室、业务稽核管理股、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财务统计管理股4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20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级)。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2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
工作分工情况:
陈兆红(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医疗保障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县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魏春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机关综合业务股,联系医保中心业务稽核管理股、医保中心财务统计管理股,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保障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政工人事、纪检监察、疫情防控、普法、群团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车跃(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机关办公室,联系医保中心办公室、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管理,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财务、老干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创文创卫、乡村振兴、扫黑除恶、保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目标综合责任制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系列的督查检查和情况落实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案、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岩罕章(县医疗保险中心主任):主持县医疗保险中心全面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鲁 迪(县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拟定全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撰写相关报告材料、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股室内部考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统计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承办局机关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荣梅(县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文秘、人事来电收发、登记、保密、传递、交办、督办、保管和文书归档的工作;负责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工作;负责印章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请销假登记工作,承办局机关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儒佚(县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打扫行政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服务大厅环境卫生以及卫生间环境卫生;承办局机关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菊(县医疗保险中心业务稽核管理股股长):负责股室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及报送工作;负责股室内部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年度稽核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专项稽核及检查工作;负责按时向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提供准确的医疗保险应缴数据;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及征缴工作;负责个体人员参保管理和“关破”企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符合退休条件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业务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分账、划账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移手续;负责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其他业务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开辉(县医疗保险中心业务稽核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参保单位登记、申报和缴费手续;负责统筹区内所有参保单位相关参保业务;负责对参保人员待遇及“两定”机构基金支付进行稽核;负责组织开展医保内部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业务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苟明艳(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股长):负责股室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及报送工作;负责股室内部考核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两定”机构医疗监督、考核、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无卡结算等审批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林生(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费用的结算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相关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无卡结算等审批工作;协助开展“两定” 机构医疗监督、考核、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云仙(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申办受理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两定”机构医疗监督、考核、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无卡结算等审批工作;负责完成城镇职工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申办受理及系统录入工作;负责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日常业务和监督管理、相关业务报表填报等工作;负责相关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丽华(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娜允镇洪安村驻村相关工作。
陈柯宇(县医疗保险中心审核结算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工作;协助开展健康扶贫脱贫人口异地住院“二次”报销结算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异地安置、无卡结算等审批工作;协助开展“两定”机构准入、日常管理以及相关报表填报等工作;协助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申办受理及系统录入工作;协助开展“两定”机构医疗监督、考核、日常监管等相关工作;协助完成“智慧医保”、贯标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相关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 波(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管理股股长):负责股室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及报送工作;负责股室内部考核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及生育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工作;并做好相关会计报表的编写报送及分析说明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金及医疗救助支付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吴健波(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全局行政经费出纳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出纳相关工作;负责医疗救助专户会计相关工作;负责部门经费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拨付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姚国宏(县医疗保障局综合业务股股长、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工作;并做好相关会计报表的编写报送及分析说明工作;负责中心信息系统管理维护、“智慧医保”、贯标等工作;负责信息编码维护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恒连(县医疗保险中心财务管理股工作人员):负责全局行政经费会计及工会会计相关工作;负责部门经费预算、决算工作;负责相应业务档案整理、报送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