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
情况公示表(2016—3)
反馈问题 |
在煤矿整顿工作中,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环境保护措施部署不具体。 |
整改措施 |
1.制定开展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方案,做好具体部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环境保护相关审核意见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要加强对涉及煤矿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进行环境保护审查。 2.已审查确认保留煤矿环评、水保等相关手续不齐备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不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
整改时限 |
立行立改 |
整改完成情况 |
2014年,孟连县列入全省煤矿关闭的煤矿为孟连县景冒煤矿景冒坑,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4}44号中关闭煤矿标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21日作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孟连县景冒煤矿景冒坑的决定》和《公告》,并通过及省、市煤矿整顿关闭验收组验收,圆满完成了景冒坑关闭任务。 2015年孟连县列入全省煤矿整顿关闭的煤矿为孟连县景冒煤矿景信坑,按照煤矿关闭6条标准要求,孟连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3日做出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关闭孟连县景冒煤矿景信坑的决定》和《公告》,完成了景信坑关闭工作。 孟连县景冒煤矿关闭工作,已于2015年11月3日完成,孟连县在煤矿整顿过程中,不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环境保护措施部署不具体问题等上述问题。 |
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
孟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879—3081188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