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2020-17)
反馈问题 |
纪委监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缺乏敏锐性,行动迟缓、处置不力。 |
责任单位 |
孟连县纪委县监委 |
责任人 |
胡继伟 |
联系电话 |
0879-8728017 |
整改目标 |
以抓好省委专项巡视“政治体检”整改落实为契机,不断凝聚监督合力,补齐监督短板,提高监督实效。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不断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查处。 |
整改措施 |
1.突出一个“实”字,深入开展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检查。以生态环保监督为“练兵场”,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和其他监督方式的融会贯通,积极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快构建“大监督”格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常规巡察重要内容,切实做到问题再发现、责任再压实、工作再推动。 2.突出一个“快”字,优先查办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坚持集中突破,对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清零”,及时办理巡视移交个人问题线索,完善线索移交办理机制,督促各部门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县纪委县监委及时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流、研判、办理,定期向县委报告处置情况,确保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按时办结。 3.突出一个“严”字,强力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履职尽责。选取部分案件开展生态环保领域案件复盘、抽查工作,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不敢较真碰硬等典型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法纪的权威。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乡(镇)纪委、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专项工作及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督促。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委巡察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着力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实施部门、分级承担职责职能的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已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孟连分局列为巡察对象,目前县委巡察组正在进驻准备阶段。 2.建立生态环保问题线索直查快办快处机制,对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作出结论,并严肃进行处理。在问题线索调查处置程序上,凡是涉及上级交办生态环保问题线索均落实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印发的《关于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查办,并及时将相关调查处置情况向县委报告,对乡(镇)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由县级纪委监委直接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3.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职能职责,组建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纪依规查处案件。严肃对生态环保中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和阻碍整改,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抓环保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进行追责,对查办移交案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