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完成情况公示表(46-37)
反馈问题 | 46-37普洱市县乡级医疗机构仍存在落实医疗废物转运制度不到位 |
问题描述 | 普洱市县乡级医疗机构仍存在落实医疗废物转运制度不到位。2023年以来,江城县人民医院未落实48小时转运制度,甚至出现收储13日(6月5日至17日)才转运的情况。江城县国庆乡卫生院2023年以来仅转运3次医疗废物,澜沧县发展河乡、东回镇卫生院转运周期均超过7日。 |
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30日 |
整改措施及 完成情况 | 整改措施: 1.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管理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确保规范管理医疗废物。 2.督促第三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增加转运频次,保障医疗废物规范转运,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暂存超期问题有效解决。 3.加强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检查指导,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完成情况: 各医疗机构加强与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运人员的沟通,及时对接转运事项,按需增加转运车辆,保障医疗废物转运。对于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不能及时进行转运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加强与澜沧县的沟通、联系,一旦“澜沧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投入使用,立即协调与“澜沧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降低转运成本,有效保障转运。目前我县城区内医疗机构及六个乡镇卫生院均能落实转运制度。 |
牵头单位和 联系电话 | 孟连县卫生健康局,0879-8725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