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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225007
标    题 城市户口转为农村户口
发件IP 240e:34c:115:d5f0:a6a9:30ff:fe02:a358
写信时间 2025-02-25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城市户口怎么转为农村户口?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

您在孟连县政府网站县长信箱中来信咨询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二十六条:返乡村原籍户口迁移登记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的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乡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在职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员工不得办理返农村原籍常住户口登记本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的,不提供第(三)项材料本条所指实际居住为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城镇地区居民婚迁至乡村地区,参照本条办理。

处理对象 孟连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5-03-10